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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引用解析工程造價鑒定注意事項

2020年05月15日15:24 

摘要:為適應新形勢對工程造價鑒定提出的更高要求,文章結合一則造價訴訟案例的全過程追蹤資料,從法院判決書的引用角度對其鑒定意見書乃至整個鑒定過程進行了認真剖析總結并提出鑒定人在鑒定過程中的注意事項,以期交流學習和借鑒。

近年來,伴隨著《建設工程造價鑒定規(guī)范》和《司法解釋(二)》的相繼實施,一方面體現出工程造價鑒定意見對委托人認定案情有極大的影響,甚至在現實中可能出現“以鑒代審”的情況,另一方面,工程造價鑒定機構也應清楚地看到,在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司法實踐中對造價司法鑒定進行管控已成為一種趨勢。為此,筆者結合一則造價糾紛訴訟案例進行剖析總結并提出鑒定人在鑒定過程中的注意事項。

1、案例背景

某招投標項目發(fā)承包雙方進行工程竣工結算時發(fā)生了合同糾紛,省高級人民法院受理訴訟后委托某鑒定機構對其造價進行鑒定;鑒定機構在洽談鑒定業(yè)務時,因原被告雙方均口頭表示該工程造價中安裝工程量已達成一致,同意鑒定費給予相應優(yōu)惠;鑒定單位出具的《鑒定意見書》經庭審質證,之后出具的《反饋意見的答復》也經當事人質證,省高院將該《鑒定意見書》及《反饋意見的答復》作為認定案涉工程造價的基本依據進行了判決;雙方不服判決上訴至最高法院,最后最高院作出了終審判決。

司法具有權威性和強制性

2、爭議焦點

2.1一審階段爭議焦點

①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約定材料價差按照施工期間同期《××工程造價信息》中發(fā)布信息價的平均價進行材料價格調整;原告理解為鋼材的價格應按主體結構施工期間平均價計算,被告理解為鋼材的價格應按開工至竣工期間平均價計算。按主體結構施工期間平均價計算鋼材價格是49309496.33元,若按開工至竣工期間平均價計算鋼材價格是39234507.29元,相差10074989.04元;對于帶E鋼筋計取區(qū)間亦遵循上述標準,按主體結構施工期間平均價計算鋼材帶E抗震費是549988.92元,若按開工至竣工期間平均價計算鋼材帶E抗震費1851694.70元,相差1301705.78元。②建設單位以《工程聯系單》方式簽章確認全部鋼筋價格再上浮4%,沒有補充協議支撐是否有效;③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協議書》約定涉案工程結算執(zhí)行2000年《全國統(tǒng)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安徽省綜合估價表》、2000年《全國統(tǒng)一安裝工程預算定額安徽省估價表》及配套的費用定額,本工程樁基施工方式采用靜力壓送管樁,因2000年綜合定額缺項,可否按2000年定額解釋參照執(zhí)行1998年單位估價表靜力壓樁項目;④本鑒定工程尚有部分簽證內容雖由現場有關人員簽字確認已完成,但簽證內容只有工作事項或其合理性被建設單位質疑,為此,建設單位不同意進入鑒定造價;⑤涉案工程采用全鋼管腳手架,雖然安徽省造價總站認為全鋼管腳手架可以調價,具體綜合腳手架如何調價應從其當地規(guī)定,本案工程屬地沒有出具相關調價文件,本次鑒定可否參照相鄰地市補充定額標準計算。

2.2二審階段爭議焦點

①建設單位認為本案鑒定方法、程序錯誤,不能作為定案的依據;②建設單位認為確定性結果中水電安裝工程部分有虛增的工程量,應予以調減;③施工單位認為鋼材的價格應按主體結構施工期間平均價計算;④施工單位認為有瑕疵簽證、鋼材價格上調4%以及腳手架調價應予以認可。

司法鑒定關乎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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