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為眾多PPP項目提供咨詢服務(wù)的過程之中,有機會了解到各個PPP項目開展的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情況,在這些項目中,有做得很好的論證報告,但也有些PPP項目的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卻陷入了一些誤區(qū)。
誤區(qū)之一:認為只有政府付費的PPP項目才有必要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
為什么把此種誤區(qū)列為本文的第一個論點,是因為在實際工作中,不怕遇到不懂的人,最怕遇到懂一些的人,就像學寫字一樣,老師說,“一”字是橫著畫一筆,“二”字是橫著畫兩筆,“三”字是橫著畫三筆,然后學生很聰明,以為萬事皆有規(guī)律,也認為萬事都很簡單,不就是畫幾筆嘛?!學生就認為把所有的都學到了,然后把老師炒魷魚了。在PPP項目中,也存在此種情況,認為財政承受能力,財政承受能力,不就是只有在財政掏錢的時候才論證嘛?!而且并不是所有的PPP項目都需要財政掏錢,比如使用者付費或者使用者付費加可行性缺口補助的PPP項目就不需要財政掏錢,既然不需要財政掏錢,還需要做什么財政承受能力論證?!
這就是一個典型的誤區(qū)。但誤區(qū)在哪?
誤區(qū)是,即使是使用者付費或使用者付費加可行性缺口補助的PPP項目,政府并非不掏錢。當然,在這種誤區(qū)里面,有正確的地方,那就是:第一,正確劃分了PPP項目的類型:政府付費類PPP項目、使用者付費類PPP項目、政府付費加可行性缺口補助類PPP項目和使用者付費加可行性缺口補助的PPP項目;第二,正確表達了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是論證政府在掏錢時有無掏錢的能力。但并不能簡單的認為,使用者付費類PPP項目或使用者付費加可行性缺口補助的PPP項目就不需要政府掏錢。理由如下:
第一,該PPP項目是否需要由政府和社會資本方共同出資設(shè)立項目公司?答案如果是肯定的,那么,政府方出資項目公司的資金,就需要政府掏錢。既然需要政府掏錢,不管是哪一類型的PPP項目,是否也需要做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當然,有些PPP項目設(shè)立項目公司時,政府方出資的主體不是政府,而是作為政府出資人代表的國有企業(yè),國有企業(yè)用它的自有非財政性資金出資,就不需要用到財政性資金,也就不需要做財政承受能力論證,這種說法對嗎?對于答案,要看接著的第二點分析。
第二,該PPP項目在運營維護期是否需要政府補貼?答案如果是肯定的,即使在設(shè)立項目公司時,政府方的出資資金是由政府出資人代表的國有企業(yè)用其自有非財政性資金出資的,也需要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是不是這個道理?!當然,如果在PPP項目的運營維護期,也不需要政府補貼,是不是也就不需要進行財政承受能力論證?
第三,該PPP項目是否需要政府提供相關(guān)配套?答案如果是肯定的,比如政府對項目紅線范圍外的“三通”要負責投資建設(shè)到位,政府對該PPP項目產(chǎn)品或產(chǎn)出的購買要提供相關(guān)配套等,是不是需要政府掏錢?如果需要,為什么不做財政承受能力論證?即使在該PPP項目中,不需要政府提供相關(guān)配套,也需要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這也就是第四點理由。
第四,該PPP項目,政府方是不是需要承擔相應(yīng)的風險?在任何一個PPP項目中,政府方不可能不承擔風險而將所有的風險均轉(zhuǎn)移給社會資本方承擔,這樣的PPP項目就不成其為一個PPP項目。因為根據(jù)《財政部關(guān)于印發(f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財金〔2014〕113號)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原則上,項目設(shè)計、建造、財務(wù)和運營維護等商業(yè)風險由社會資本承擔,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風險由政府承擔,不可抗力等風險由政府和社會資本合理共擔。……。”一旦風險發(fā)生,尤其是應(yīng)該由政府方承擔的風險發(fā)生時,是否需要政府掏錢?另外,還有如下第五點理由,也是任何PPP項目均須開展財政承受能力論證的原因。
第五,該PPP項目,是否存在可能會提前終止的情形?結(jié)婚時,不會說離婚的話。但是在PPP項目合同簽訂時,PPP項目合同卻必須具關(guān)于提前終止事宜的“離婚”話。對此,財政部《PPP項目合同指南(試行)》第二章第十八節(jié)[違約、提前終止及終止后處理機制]中特意予以規(guī)定,在PPP項目合同提前終止時,區(qū)別不同的情形,政府方會存在回購義務(wù)與回購補償?shù)呢熑巍R坏┬枰刭徎蜓a償,是不是也就需要政府掏錢?是不是也就需要做財政承受能力論證。
因此,只要是PPP項目,就需要做財政承受能力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