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行業(yè)動態(tài)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報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通知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報送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通知

2015年11月10日16:38 

財辦庫[2014]526號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

為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對政府采購違法失信行為記錄的曝光和懲戒,進一步規(guī)范政府采購市場主體行為,維護政府采購市場秩序,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國務院關于促進市場公平競爭維護市場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見》(國發(fā)[2014]20號)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2014-2020年)》(國發(fā)[2014]21號)等相關規(guī)定,結合政府采購工作實際,財政部決定參與中央多部委開展的不良信用記錄聯(lián)合發(fā)布活動,啟動建設“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專欄,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ǎng)上集中發(fā)布全國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現(xiàn)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適用情形

供應商、采購代理機構在三年內(nèi)受到財政部門作出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處罰,列入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一)  三萬元以上罰款;

(二)  在一至三年內(nèi)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三)  在一至三年內(nèi)禁止代理政府采購業(yè)務(處罰期限屆滿的除外);

(四)  撤銷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僅針對《政府采購法》第78條修改前作出的處罰決定)。

二、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主要內(nèi)容

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應包括以下主要內(nèi)容:企業(yè)名稱、企業(yè)地址、嚴重違法失信行為的具體情形、處罰結果、處罰依據(jù)、處罰日期和執(zhí)法單位等。

三、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的報送要求

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應認真梳理近三年內(nèi)本級作出上述行政處罰類的案件信息,按照附件格式整理形成本級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隨處罰文件一并以電子版形式報送上級財政部門。省級財政部門負責匯總本省三年內(nèi)有效的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收集相應的處罰文件,于2014年12月30日前以電子版形式一并報送財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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